【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政府經常被指沒有履行責任,為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屬提供支援。雖然當局在一三年出台《精神衞生法》,但規定只要求地方政府自行籌組、撥款向精神病患提供協助,沒有專責部門跟進,且地方精神病院面對床位供不應求、人手短缺、病患在出院後缺乏跟進護理機制等,使得不少精神病患及其家屬求助無門,有家屬因無法看管,用鐵籠或鐵鏈將病者困住。
據官方數據顯示,內地各類精神病患者早在○九年已突破一億大關,更呈上升勢頭,但有關當局在此一方面投放的資源極少,僅佔政府衞生與醫療支出總預算的百分之二點四,與本港超過一成相差甚遠。
另外,公立病院因為醫護人手不足,供不應求,床位極度緊張,而私營精神病院僅會使用低效藥物,讓精神病者無法得到適當的治療。
因此,部分家屬只能將病者困在鐵籠或用鐵鏈鎖在家中,甚至將其遺棄。雖然民間也有社區中心、救助中心,但絕大部分都不會收容精神病患者,或以麻繩綁手腳的方式「照顧」,引發更多社會問題,如虐待、甚至精神病患者出逃斬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