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士 兩罪共囚六年

內地維權人士郭飛雄早前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昨日於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審。郭被法院加控「尋釁滋事」罪,兩罪合併判囚六年。同案另外兩名維權人士劉遠東及孫德勝則分別判監三年及兩年半。郭飛雄的代表律師表示不服裁決,指「尋釁滋事」罪是由法院強加。外交部發言人回應指,中國是法治國家、法院依法審理案件。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