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廿四歲女子朱小姐去年底整容後鼻孔大小不一,臉部凹陷、皮膚鬆弛,要求美容院為她重新修復面容,若無法成功修復,則要求賠償十萬元。美容院指手術本有風險,此事不屬醫療事故,且朱小姐鼻孔大小本身已不一致,並建議先做醫療鑑定,以法律解決問題,停止過激及不合理的維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