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教會始創人罪成

新加坡最大基督教教會「城市豐收教會」(City Harvest Church)的挪用資金醜聞案件,經長達兩年審訊後終於有裁決。六名教會高層包括始創人康希在內,被指以傳教為名,挪用五千萬新加坡元(約二億八千萬港元)教會基金,支持康希的妻子何耀珊出唱片。法院昨日裁定,六名被告刑事違反誠信及偽造帳目罪成,最高面臨終身監禁。

今次審訊歷時長達兩年,是獅城其中一宗審訊時間最長的訴訟之一。六名被告包括現年五十一歲的教會始創人康希、陳一平牧師、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教會前財務經理黃玉音、時任管理董事委員會成員林嶺恆,及教會財務經理陳紹雲。何耀珊則未被起訴。

另五高層亦罪成可囚終身

案情指,六名被告於○七年和○八年透過一項名為「跨界計劃」(Crossover)的項目,以傳教名義資助其妻推出英語專輯,以進軍美國市場。六人被指挪用教會五千萬新加坡元「建堂基金」,其中二千四百萬元用作認購何耀珊經理人公司Xtron的債券。惟其後Xtron被揭發其實是一間空殼公司,一直由康希和其他教會領袖操控。認購債券的錢實際上用於何耀珊的音樂事業。六人遂再挪用二千六百萬新加坡元建堂基金款項及偽造帳目,掩飾事件。

法院昨日裁定,康希及林嶺恆三項刑事違反誠信罪成,其餘四人除刑事違反誠信罪成外,另裁定多項偽造帳目罪成。六人暫准保釋,等待日後判刑,期間不得離境。法官指,被告以傳教作理由辯護,但證據顯示他們明知建堂基金是有特定用途,不得隨便被挪用,行為明顯違反誠信。

何耀珊曾亞洲美國出唱片

康希在宣判後拒評事件,其律師則指暫未決定是否上訴。何耀珊事後亦發表聲明,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現年四十三歲的何耀珊自○二年起發展音樂事業,於○二年至○八年間,在亞洲及美國發行了多張華語及英語專輯。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