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歐洲各國對賣淫各有不同規範,英國禁止扯皮條,而以「金魚缸」合法紅燈區聞名的荷蘭,則訂立仔細法例保護妓女。阿姆斯特丹一名妓院東主因不懂旗下妓女的母語,被拒再開多兩間妓院,上訴至歐洲法院也被駁回。
阿姆斯特丹市長指,該名東主哈姆森不會講妓女的母語,包括匈牙利語和保加利亞語,因此不能詢問她們是否被偷運、是否被強迫賣淫,遂拒絕發放新的營業執照。哈姆森爭辯說,他可以請翻譯,也可以使用網上翻譯軟件。他入稟阿姆斯特丹法院爭取但敗訴,其後向歐洲法院上訴。歐洲法院上周四裁定,阿姆斯特丹市政府的決定合理。
荷蘭允許合法經營妓院,妓院必須在當地登記註冊,有關當局一直關注偷運人口和虐待妓女的罪行。據報道,在阿姆斯特丹工作的妓女之中,有大約四分之三是外國人,主要來自東歐、非洲和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