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繼證明「我爸是我爸」、「我兒是我兒」等荒謬公證風波,近日湖南長沙男子李華為繼承亡母遺產,竟被要求證明「我媽沒有私生子」。奔波一年後,才得到相關證明,惟現在仍要得到街道辦蓋章,才能真正繼承亡母遺產。
李華指,由於顧及患癌母親的身體情況,在立遺囑的時候並未讓母親進行精神正常體檢,僅在醫生護士見證下,由醫生代寫遺囑,並拍下三十分鐘的影片作證。但公證處以其沒有精神體檢報告,且沒有公證人作證為由不接納該遺囑。李只好轉而申請繼承權公證,卻被要求證明母親沒有私生子女。
李華需到母親生前工作處取證,惟負責人卻指「這是她的私人生活,單位無法去證明」。事件擾攘了一年,終在社區書記協助下,開出了「未發現我媽有私生子」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