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靡中港的手機應用程式微信,自推出紅包系統以來廣受歡迎,惟有不法之徒透過微信紅包以自訂規則方式創造賭局,從中抽佣賺錢,更有賭徒稱上趟廁所已輸千元(人民幣‧下同)。浙江台州及溫州警方近日各破獲一宗「微信代發紅包」形式的特大賭博案,兩案共拘捕十九人,涉案賭徒遍布全國十多個省市逾四百人,涉案金額逾千萬元。
台州警方七月初發現網上流傳「今天在微信群裏輸了萬元」等訊息;同時收到騰訊公司舉報指有人利用微信紅包功能進行賭博,遂委派警員加入涉賭微信群。
經查,群組有嚴格規則,入群需先付按金以防只搶紅包不發;每次發紅包需要先把錢傳給群裏指定「代包手」,由「代包手」統一發放紅包並抽約一成佣金。方式為搶到紅包的人當中,搶最小的人要發下一個紅包,周而復始,若抽到指定金額更可額外獲獎。警方近日於行動中拘捕主犯楊某在內七人,揭涉案金額達千萬元。
另外,溫州警方亦發現兩個微信群每日有百餘人在搶紅包,日均資金往來高達數十萬元,遂展開調查,發現該兩個群由廿二歲的焦某操控,主要成員為八、九十後,以發五百元紅包讓五人搶,搶到的人以小數點後兩位數相加比大小定輸贏的方式開賭,點數最小的人算輸,需發下一個紅包讓人搶。
由於每個帳號每日限發五千元紅包,焦某遂聘人代發紅包,以抽佣形式日賺四千至六千元。警方近日將焦某等十二人拘捕,並在焦某微信帳號發現已收近六萬五千個紅包作佣金,金額近二百六十萬元。
辦案警員稱微信紅包若只是小額互發、無盈利性質,並不違法,但涉案群主糾集人員進行紅包賭博,涉嫌觸犯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罪行,而且參與賭局時更利用作弊程式讓自己只贏不輸,涉嫌觸犯詐騙罪,相關罪行可以判治安處罰、甚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期。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