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婦乘機拋夫改嫁 民政局烏龍 補辦結婚變離婚

四川宜賓高縣民政局被踢爆早前擺烏龍,將一名女子補辦的結婚證書,辦理成「離婚證書」,而該婦竟然「將錯就錯」,隱瞞被判監入獄的丈夫,狠心拋下四歲幼兒改嫁他人。其「前夫」近日刑滿出獄,始發現自己已「被離婚」,妻子亦遠走他鄉。當局日前已將涉事工作人員停職,並宣布錯發的離婚證無效。

內地傳媒報道,男事主鍾福培二○一二年因搶劫罪被判監三年半,上月才刑滿獲釋。當他到戶籍所在地高縣雙河鄉派出所報到,並重新辦理身份證和戶口時,發現其陳姓妻子的戶籍訊息消失。派出所警員告知,陳婦已經結婚,並把戶口遷到慶嶺鄉的丈夫處。

夫出獄方知「被離婚」

鍾男聞訊後相當憤怒,質疑夫妻離婚竟然男方不知,妻子戶口亦可隨隨便便遷走,隨即到高縣公安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詢問。高縣公安局答覆,女方辦理了離婚證和新的結婚證,遷戶口符合規定。而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則表示,陳婦有離婚證,已經和其他人再次辦理了結婚證。

高縣民政局昨日回應稱,經調查證實,陳婦未曾與鍾男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其離婚證屬無效證件,是當事人在婚姻登記處要求補辦結婚證時,由於經辦人失誤,錯把離婚證當成結婚證發給了當事人。

同櫃枱辦理 職員已停職

高縣民政局指,由於婚姻登記處人手不足,其辦理離婚、結婚登記都在同一櫃枱,結婚證旁邊就放着離婚證,應該是混亂中出錯。而陳婦與一李姓男子去年二月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估計是陳婦將錯就錯,趁丈夫服刑期間改嫁。民政局已宣布陳婦和李男婚姻登記無效,陳某已構成了重婚的嚴重後果。並通知雙方當事人到法院辦理解除無效婚姻關係,目前相關婚姻登記處涉事人員已被停職處分。

據悉,按內地規定,夫妻離婚須雙方簽字或法院判決方可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鍾男表示,其獨自帶孩子非常辛苦,因此準備起訴陳婦重婚。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