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坑渠油董事長重判

去年九月轟動全台的坑渠油案,屏東地方法院昨宣判,涉事的強冠公司被罰款五千萬元新台幣,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副總經理戴啟川因違反食品衞生管理法及加重詐欺罪,被判監二十年;供應坑渠油給強冠的地下煉油業者郭烈成,被判囚十二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