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警施壓私了 苦主追款落空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警方被指在辦理刑事案時,涉違法致電案中苦主逼其「私了」撤控,最終犯人逃之夭夭,苦主無法取回被騙取的七百八十一萬元(人民幣‧下同)款項。據報警方事後曾以已銷案為由,拒絕跟進,至苦主前日向官媒爆料,警方昨才急忙「補鑊」,表示重啟調查。

涉案的河北羊絨商人老楊於○三年,在深圳被一名自稱港人的謝姓生意夥伴,利用偽造文件等方法,盜走其在深圳的銀行戶口內七百八十一萬元款項。老楊指報警後,至○四年才獲警方立案,一二年才發出通緝令,同年抓獲謝某。

警方做法屬違法

老楊指警方曾致電他,稱有兩個選擇,一是接受還款「私了」撤控,二是抓謝某坐牢、分毫不獲。雙方其後達成歸還三百萬的協議,亦簽紙撤控,惟幾天後謝某反悔,並逃之夭夭。警方則以撤控為由,拒絕調查案件。

內地法律專家指,警方讓受害人和疑犯「私了」屬違法行為,而且案件已進入起訴階段,即使受害人主動要求撤案,在內地法律上不具法律效力,辦案警員做法完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