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年輕女子小V(化名)四月中下旬被迫在鄭州鬧市裸體遊街,涉案七人事後被警方依法調查。當事人日前首度開腔講述詳細經過,表示在此事上自己有做錯,故不會怨恨別人;而別人因違法而遭處理也是咎由自取,因為「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她日前透露自己獨自養育一名小孩,在中牟縣一間足療店當按摩師,去年認識了一名姚姓男顧客;姚多次主動示好,其後更在縣城租了一個單位,「我們在那裏相處了一段時間」。至四月二十日,姚妻帶人前來毆打她,更逼她在鬧市裸體遊街。
她指自己與姚關係曖昧,但還未到「小三」的程度;她得知姚有家室後一度拒來往,但姚不肯放手。她知每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她確實做錯了,故不怨恨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