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廿五歲男子王超杰今年三月遠赴青海格爾木水電站工作,本月七日拯救墮水同事而遇溺犧牲。王父半個月來四出奔波討說法,但施工方指王超杰來自農村,按規定只能賠十九萬元(人民幣‧下同),城市戶口才能賠四十多萬元。目前,水電站、一判公司均指責任不在己方,二判判頭亦聯絡不上,王父躊躇萬分。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