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涉失實被控誹謗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壹週刊》(下稱《台壹》)再涉報道不實捱告。《台壹》早前稱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曾索賄但不果,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啟明越權,指示高雄市環保局停止向拒絕行賄的地勇公司提供廢料。王啟明指報道不實,控告《台壹》社長裴偉及撰文記者等人涉誹謗罪嫌。

據了解,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出版的《台壹》,以「林益世貪污案,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指示斷料,中鋼董座配合圍剿地勇」為標題,指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拒絕林益世索賄,高檢主任檢察官王啟明越權指示市環保局停止提供廢料。

王啟明認為報道不實,控告《台壹》社長裴偉及撰文記者等人涉誹謗罪嫌。士林地檢署昨日偵查終結,檢察官根據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公文,認為《台壹》無法證明王啟明是直接指示環保局,《台壹》記者未善盡查證責任,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撰文記者蔡慧貞、顧問謝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