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首增文化領域監控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國安監控力度持續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前日就國家安全法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在網絡安全、文化安全、經濟安全等多方面提出新規定,當中更首次針對文化領域,增設「防範和抵禦不良文化的滲透」規定。

內地官媒報道,為維護國家安全,大會在二審稿中針對經濟安全,增加保障「關係國民經濟命脈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及「重大基礎設施」的安全新規定;在網絡與資訊安全方面,增加「建設國家網絡與資訊安全保障體系」及「維護國家網絡安全主權」的規定。

此外,二審稿就國安制度機制的規定作整合細化,提出建立國安工作督促和責任追究機制,要求有關部門就國安事件發生後,必須及時通報,並統一向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