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再揭23款胃藥違規須下架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衞福部食藥署早前公布多款胃藥違規使用非藥用級別原料。食藥署昨再公布第二批藥廠清查結果,發現十九間藥廠共二十三款胃藥違規,因藥品主要成分或賦形劑使用食品級碳酸鎂、碳酸鈣原料。當局限定違規藥品須於本周三前下架。

食藥署表示,上周一起稽查了四十八間藥廠,包括五洲製藥「鐵胃胃腸藥顆粒」、新萬仁「金十字酵素胃腸藥顆粒」、田邊製藥「田邊胃保錠」等十九間藥廠共二十三款胃藥違規。食藥署指,碳酸鎂、碳酸鈣屬多用途化學原料,在製藥、食品、工業等廣泛使用,而製藥主要用於胃藥中。

業者可被罰30萬

食藥署又指,雖食品級碳酸鎂、碳酸鈣原料對人體健康危害不大,但按照規定,藥品主要成分必須使用有許可證的原料藥,故違規業者可依《藥事法》罰款六萬至三十萬元新台幣。

另食藥署早前公布的第一批違規藥品中,瑞安大藥廠「舒胃膠咀嚼錠」於去年四月出口至澳門,澳門衞生局已回收該批胃藥。香港衞生署則指,違規藥品沒有在本港註冊,將與台灣衞生部門作出適時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