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反壟斷事務專員韋斯塔杰(Margrethe Vestager),指摘Google濫用其在互聯網搜尋市場的領導地位,非法操縱搜尋結果,以令自己取得優勢,阻礙競爭及創意。歐盟委員會也將調查Google旗下的Android作業系統,在歐洲的流動通訊市場取得不公平的優勢。
Google回應指控稱,雖然Google是網民最常用的搜尋引擎,但人們仍可利用許多方法尋找或獲取資料,證明「損害消費者及競爭對手利益」的指控離譜。倘歐盟勝訴,當局可向Google徵收高達其全球營業額一成作罰款,而根據去年數字,罰金或達六十六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