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修煽動法 違者監20年

【本報綜合報道】馬來西亞國會繼周二通過反恐法,賦予當局無限期拘留懷疑恐怖分子的權力,昨日再通過煽動法修正案,將違者最高刑期由目前的三年,大幅增至二十年。有反對派議員形容,這是馬國民主「最黑暗一天」。

反對派斥扼殺言論自由

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二○一二年曾承諾廢除煽動法,但他去年反口,認為有必要保留並加強。他前日受訪時強調,為了令馬來西亞達致和平、穩定,煽動法有必要維持。反恐法被批評成為令反對者噤聲的工具,納吉布堅稱不會用來對付批評政府者,而會用來應對恐怖主義威脅。

反對派人民公正黨國會議員蘇倫德蘭稱,煽動法抹殺言論自由,形容這是馬國民主最黑暗一天。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委員侯賽因稱,對馬來西亞當局藉推動煽動法打壓言論自由,表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