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社長出庭 拒記者拍照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太陽花學運中爆紅的「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聲稱遭台灣《壹週刊》(下稱《台壹》)設局偷拍涉嫌援交,她早前控告《台壹》社長裴偉妨害秘密等罪。台北地檢署昨午首度以他字案被告身份傳喚裴,庭訊一個多小時後結束,堅稱採訪合法的裴抵達及離開時都不願多說,只稱「有問題請問律師」,更要求傳媒「不要拍照」。

事主流淚無法答辯

北檢前日為釐清《台壹》採訪非公開活動是否侵犯隱私,以及採訪過程有無正當性而傳喚裴,但他請假,李姓女記者和香港鄺姓男攝影師則以證人身份出庭。未被通知到庭的劉也突然現身,聽到鄺男聲音時當場流淚,更向檢方稱無法答辯。《台壹》昨反擊指劉說謊,而紀錄指劉聲稱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教她「賣紅酒」說法,許昨否認,並揚言或控告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