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壹周刊》(下稱《台壹》)再就失實報道公開道歉,台灣的中國石油學會理事長朱少華被《台壹》指私設人頭公司「自肥」,士林地院去年裁定報道查證不實,判《台壹》與記者連帶賠償五十萬元新台幣(約十二萬港元),《台壹》昨在台灣的《蘋果日報》頭版刊出大篇幅道歉啟示。
據了解,《台壹》於二○一二年九月以「中油前董事長朱少華自肥七千萬」為題,報道朱少華擔任中油董事長期間私設人頭公司,取得中油六件標案,至少獲利七千萬元新台幣(約一千七百萬港元)。朱少華其後向《台壹》及撰文記者等人求償,士林地院去年三月裁定報道查證不實,判《台壹》與記者須連帶賠償五十萬元新台幣。
《台壹》其後提出上訴,但台灣的高等法院去年十二月維持判決,《台壹》須登報道歉。朱少華呼籲媒體不可隨意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