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限出租房屋牟利

解放軍近日重點整治和管理軍方物業用途,嚴查房地產腐敗問題。總政治部、總後勤部及軍委紀委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從嚴規範空餘房地產租賃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全軍依法加強空餘房地產租賃管控。根據要求,軍以下作戰單位今後將不能對空餘房地產出租獲利。

《北京青年報》引述知情人士透露,空餘房地產是指歸部隊所有,屬於國防設施的組成部分,但由於種種原因而暫時閒置的房屋。有專家分析,空餘房地產租賃項目較容易形成「小金庫」,新規定可防止軍方人士靠出租閒置房屋斂財。專家認為,租賃活動可能產生糾紛,或出現違規違紀現象,有損軍隊形象。

禁令規範軍以下部隊

按照通知要求,將停止各級機關軍事行政區及軍以下作戰部隊的空餘房地產出租項目,並嚴禁出租新建、擴建、翻建房屋及任何未按規定納入集中儲備的空餘房地產,以防止和糾正亂鋪攤子、亂上項目、擅自擴張租賃規模範圍等行為。

對於合乎規例的新增和續租項目,《通知》也作出要求,租期一律不得超過五年。現有違規項目一律先停後改、逐項糾治。違規利用社會資金搞建設的,全部重新評估租賃價格,重新確定租賃期限,重新審批。

此外,《通知》對於管控租賃經費,也一律採取公開招租、公平競價、公示結果的方式,確保招租程序透明;嚴肅懲處「帳外設帳」等轉移隱匿出租收入的行為;嚴格把住經費使用關口,支出須全部納入年度預算安排,按照規定開支範圍進行管理。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