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強推滅聲法

西班牙政府推出《新公眾安全法》,民眾未經授權在國會或其他主要建築外示威,最高可施以五百六十多萬港元的天價罰款,燒國旗者亦可被罰約二十八萬港元,被謔稱為「滅聲法」。全國三十個城市有數以萬計民眾前日上街望阻這爭議性法案通過,尤以爭取獨立的加泰羅尼亞民眾反應最為激烈。

執政人民黨去年底提出新法,除未經授權在國會外示威會被重罰,焚燒國旗、拒絕服從警員命令,或發布警員照片或片段以至他們受到危害,最高亦會被罰款約二十八萬港元。

30城市萬計民眾上街

另外,新法容許警察將媒體、示威者等列入黑名單,並隨時截查身份證,加強警權。連不尊重制服人員亦被列為罪行,可被罰款約五千六百港元。執政黨控制國會上下議院,儘管在野黨及人權組織大力反對,法案本月較早前獲下議院通過,若再獲上議院批准,最快明年實施。

全國三十個城市、成千上萬的民眾日前上街示威,有民眾戴上白色面具,又以膠紙封嘴,抗議政府滅聲。馬德里示威者阿爾卡薩稱:「這絕不符合憲法。我們倒退到佛朗哥的獨裁年代!」

斥惡法打壓新聞自由

有示威者認為,新法下若記者拍下警員打人的相片,受罰的將是記者而非警察,打壓新聞自由。多年來爭取獨立的加泰羅尼亞,首府巴塞隆拿有一萬二千人示威,有民眾穿上「若我們生來是要尖叫,為甚麼要我們噤聲?」的T恤。各地示威者最終和平散去,無人被捕。

西班牙○九年爆發債務危機,國內失業率高踞不下,民眾不滿政府處理手法,示威及警民衝突不斷。首相拉霍伊去年則稱,新法旨在保護民眾,絕非滅聲。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