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衞生局前副局長邱春雷,多年來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情婦曹淑君銷售醫療設備獲利,收受曹淑君行賄四百一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另收受一名親戚賄送五萬元,被廣州市中級法院認定構成受賄罪,前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邱春雷否認受賄,稱要上訴。
邱在庭上供稱,他將情婦介紹給妻子認識,兩人成為閨蜜,妻子一度對他的婚外情不知曉。直到去年案發前,曹率先被紀檢部門調查,他獲悉曹或供出自己受賄,嚇得寫遺書,並向妻子承認婚外情。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