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金主 丁書苗囚廿年罰25億

【本報綜合報道】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貪腐案的關鍵人物之一,被外界稱為「高鐵一姐」的丁書苗(又名丁羽心),昨被北京市二中院以行賄罪判處她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二千萬元(人民幣.下同);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處罰金二十五億元,兩案併罰共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有指該案處罰金額,是內地迄今對個人犯罪處罰最高。

非法奪鐵路工程標書

北京《京華時報》報道,現年五十九歲的丁書苗昨上庭時需要法警攙扶,長髮及腰,頭髮花白。控方起訴書指,丁將掌握的鐵路招標項目委託給女兒侯俊鵬,直接或通過他人與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商定,採取有償運作方式,幫助企業非法取得鐵路工程標書。中標後,丁書苗等人向企業收取中介費三十餘億元,丁獨得二十多億元。

4900萬賄賂劉志軍

另丁通過劉志軍,不當獲取鐵路運輸貨物計劃獲利四億一千萬元,獲取動車組輪對項目公司股權獲利逾二億元等巨額利益,為此丁向劉志軍行賄四千九百萬元。

去年九月一審時,丁書苗當庭認罪,稱和劉志軍認識十年間,劉幫她賺了很多錢,故不吝嗇花錢幫劉做事,包括為劉的下屬花錢開脫或減輕罪責,及為劉職務調整疏通關係。對外傳她幫助劉志軍「潛規則」一個電視劇集的女演員,丁否認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