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強推保密法 恐削知情權

【本報綜合報道】日本為防止國家機密外洩所制訂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昨日在民間強烈反對下正式生效。新法授權行政部門將指定文件列作機密,並嚴懲洩密者。首相安倍晉三深信,保密法有助日本與美國等軍事盟友分享情報,抗衡中國軍力擴張。惟外界質疑法案或淪為政府濫權工具,剝削民眾知情權及新聞自由。逾千名東京民眾昨上街示威,要求廢除法案。

保密法生效後,全國十九個官方及執法機關,包括外務省、防衞省、警視廳等,有權針對防衞、外交、反恐、反間諜共四大範疇的五十五個項目的文件,如有關潛艇、飛機及武器性能等資料,列為國家機密。

公務員一旦在解禁前洩密文件內容,最高可被判十年有期徒刑;串謀及教唆者可被判監五年;披露消息的記者亦可能成為階下囚。新法亦賦予當局權力,審查公務員犯罪紀錄、經濟狀況等,評估他們洩密的風險。

記者披露消息可入罪

外界批評保密法對機密定義模糊,憂慮官員濫用權力,隨意指定機密,侵犯國民知情權及新聞自由。雖然安倍政府新設「獨立公文書管理監」及「內閣保全監視委員會」,監督法案運用情況,但分析指,這只是政府內部監察措施,權限薄弱,無法釋除民眾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