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糾紛 京重申拒國際仲裁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外交部昨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菲律賓共和國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羅列九十三條,從多方面闡述荷蘭海牙常設仲裁庭對於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沒有管轄權,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有充分國際法依據。

菲曾同意排除第三方解決

立場文件指出,菲提請仲裁事項的實質是領土主權問題,超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管轄範圍,仲裁庭無權審理。中國早於○六年便已根據公約的規定作出聲明,將涉及海域劃界等爭端排除適用仲裁等機制。

立場文件又指,菲律賓一九三五年憲法規定菲國領土不包含南海島礁。中菲更於九五、九九、○○、○一、○二、○四以及一一年發表聯合聲明等雙邊文件,菲方均同意及承諾以談判解決南海爭端,排除第三方解決程序。如今菲國單方將爭端提交強制仲裁,是違反國際法。去年一月,菲就南海爭議向常設仲裁庭提起訴訟;仲裁庭今年六月表示接獲中國不接受仲裁的照會,但仍將中國提交答辯日期定於本月十五日。中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徐宏昨指出,立場文件不是仲裁案的辯訴狀,也不是針對仲裁庭的要求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