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反腐劍指大型國企,先拿央企(中央管理企業)高層薪酬開刀,首批涉及七十二家央企負責人,未來薪金將不超過央企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七到八倍;與現行政策相較,多數高層的薪資水平將會下降,最多的恐縮水近百萬元(人民幣‧下同)。不少員工都擔心成為高管降薪「陪葬品」,有輿論質疑是「假降」,認為央企勢以福利補回「損失」。
《新京報》報道,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首批將涉及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以及金融、鐵路行業在內的七十二家央企。負責人則包括央企董事長、黨委書記(黨組書記)、總經理(總裁、行長等)、監事長(監事會主席)及其他副職負責人。根據中央制訂的「改革方案」,央企負責人基本年薪將按照上年度央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倍確定;績效年薪不超過央企負責人基本年薪二倍。另外,任期激勵工資則不超過其任期內年薪總水平的三成。此外,央企負責人還將不得在企業領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貨幣收入。這亦意味即使央企負責人在附屬企業兼職,亦不得領取報酬。
據方案測算央企主要負責人薪酬水準將不超過央企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七到八倍。例如建設銀行董事長王洪章年薪二百一十四萬餘元,為員工平均薪資十四倍多,料降至一百二十萬餘元。
工商銀行董事長姜建清薪酬為一百九十九萬餘元,是員工平均年薪十三倍多,將降至為一百一十六萬餘元。中國移動董事長奚國華去年共收入二百二十七萬餘港元,未來薪酬為一百二十二萬餘港元。
報道稱,儘管此次改革是針對國有企業負責人,但高階主管薪酬一下子縮水上百萬元,基層員工也相當擔憂自身的工資和福利恐怕受到影響,普遍害怕成為降薪「陪葬品」,隨高管一起減薪。不過亦有評論認為,央企高層降薪只是作騷,最終都會從福利中補回。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