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中央巡視組第二輪最新通報指,截至今年九月三十日,在六萬多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中,逾五千幹部用節慶及婚喪嫁娶收禮金而被查處。
僅今年八月,中紀委公布一百五十三件違反八項規定的案件中,有四十多宗涉及違規擺滿月酒、婚宴及生日宴等。某些官員逢年過節或生日均辦喜宴,利用節日成為貪腐的「擋箭牌」,大肆收受轄區內企業的禮金。
專家分析指出,這些違規辦宴的幹部大多手握要權,參宴者往往懷有目的。
當局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中,不得贈送和收受禮品早有規定,但對節日收受的禮品如何界定,卻一直規定不明。隨着中央八項規定的推出後,各級政府相繼推出明確禁令,嚴格打擊這種慣常式的貪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