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前公安局長 擁姊妹花情人

【本報綜合報道】山東青島前公安局局長王永利因受賄及包庇、縱容黑幫今年六月被囚終身。上海澎湃新聞網昨曝光王永利貪腐內幕,包括收受無數財物、他的妻子與兩名情人成為貪腐中介、甚至與另一名落台的公安分局局長分享一對姐妹花情人。

報道指,前年三月,王永利貪腐案發後,檢察人員搜查其住處和辦公室,發現大量現金、購物卡、手錶、玉石、金磚、書法字畫等財物,揭發他於二○○一年至二○一二年間,受賄金額達近四百六十二萬元人民幣。但他一般不情願直接與行賄者見面,其妻與兩名情人因此成為王賣官和受賄中介。

下屬與情人發生性關係

報道稱,王永利與宋新紅姊妹先後發生性關係而成為情人,之後宋新紅的姊姊宋新玲○三年在一次飯局上認識王的下屬、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前局長于國銘。于知道宋氏姊妹是王的情人,欲與她們拉近關係,以便職務調整時能幫自己說話。于其後與宋新玲發生性關係。

至今年六月,王永利因犯受賄罪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兩項罪名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此外,其妻及兩名情人均被判刑;其中其妻與宋新紅均判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