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騙財還債 湘女判囚

湖南長沙女子吳菊雲為還清數十萬賭債,先後以結婚為名詐取合共五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禮金,日前被裁定詐騙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據悉,今年二月金男認識吳菊雲,一個月不到吳和金同居,並訂婚。金支付約值兩萬多元人民幣的現金和首飾,婚期卻一再推遲。與此同時,吳女又結識曾男以同樣手法騙婚。被識破後吳謊稱是雙胞胎企圖瞞天過海,惟最終被捕。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