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放大鏡:東莞物管公司 以貌定薪金

東莞南城某商場的物業管理公司,近日被揭涉嫌職場歧視,以樣貌作為清潔工人工資高低的標準,年紀較輕、形象較好者的月薪比其他員工多一百五十元(人民幣‧下同)。物管公司稱此舉是提升公司競爭力的措施之一。

涉事商場的物管工作是由東莞市上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上誠公司)負責,擔任清潔工的王裕葉本月初向傳媒投訴,上月中獲主管告知,年紀較輕、形象好的員工每月可獲一千八百元,其他則只有一千六百五十元。

工人投訴竟被解僱

上誠公司馬姓主管指出,早晚兩更近百名清潔工中,共六人領較高的月薪,他們主要負責一樓的清潔工作,因該處是人流及出入口較多,所以員工的質素要較高。他解釋,年紀輕是指年紀不超過六十歲,而形象好壞則由主管評定。該公司有員工要求同工同薪被拒絕,遂向傳媒投訴,前日更因此被解僱,相關部門將介入調查。

馬主管坦言,有關規定是公司兩名負責人提出,旨在提升公司競爭力,他們只能跟隨政策。東莞人力資源局勞動監察支隊隊長何柱堅指,事件屬明顯的職場歧視,已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解僱報料員工亦已觸犯勞動法規。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