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海警疑越界執法 殺華船長

【本報綜合報道】韓國海警射殺中國漁船船長宋厚模事件引起關注,涉事中國漁船「魯榮漁50987號」船主周大法日前披露,宋被韓海警射中後,該船輪機長立即向他報告情況,指當時船隻在中韓漁業暫定措施水域,在這片水域韓國海警根本無權對中國漁船執法。

周大法指,事發後「魯榮漁50987號」輪機長立即用衞星電話向他報告,指船長被子彈打中,當時他們所在的地點為北緯三十五點四度、東經一百二十四點二度,該地點屬於中韓漁業暫定措施水域。

根據《中韓漁業協定》,中韓兩國漁船均可進入該水域作業,兩國執法部門分別管理各自漁船,相互通報對方國家漁船違法行為,但無權登臨對方國家漁船執法。

周大法委託的海事律師質疑,韓國海警在沒有執法權的地方執法,而後開槍射殺中國船長,應對事件負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