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深圳網民汪龍控告中國聯通封鎖谷歌案,昨日下午在深圳福田法院審理完畢,但未作出宣判。汪龍事後投訴法院職員強迫他在與當事人陳述不符的筆錄上簽字,質疑法院涉嫌存在違法問題。
汪龍自稱是深圳民間法律工作者,他不滿今年五月起,中國聯通網絡無法登入Google、Gmail等網站,遂將中國聯通告上法庭。昨日開庭時約有十多名科技界人士到場旁聽;首被告中國聯通深圳分公司派代表律師出庭,次被告中國聯通缺席。
汪龍昨晚表示,庭審時的姓蔡記錄員並非福田法院的法官或職員,開庭時也沒有佩戴證件;筆錄內容與他的陳述不符,故他在庭後拒絕簽字。該案昨日沒有作出宣判。昨晚至截稿時,該案在深圳法院網上訴訟服務平台的狀態仍為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