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批評重點

總括:早於二○○二至二○○六年,已有不同部門或團體調查羅瑟勒姆鎮孌童情況,報告皆點明性侵兒童問題。內政部二○○二年的報告狠批警隊及地方議會,但是有警隊高層及議員卻反指報告誇張失實,指出寫報告者懷有敵意。加上孌童犯多數為巴基斯坦裔人,執法人員恐被指種族歧視,有人在上司告誡下三緘其口。

地方議會:不少議員認為孌童案是個別事件,毋須特別理會。有巴基斯坦裔議員又阻止當局與巴基斯坦社區溝通。單於去年,當地警方接獲157宗性侵兒童案,但議會竟然只審視一宗。議會又充斥大男人主義及性別歧視文化,並無認真討論孌童問題。

警方:報告直指警方「操縱」數字淡化孌童問題,又把責任歸咎於受害人及其家屬身上,而讓孌童犯逍遙法外。杰伊指警方玩忽職守,無法保護當地兒童。

社福機構:孌童個案排山倒海,前線員工無暇應付,高層卻無視現實,並有意淡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