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放大鏡:亂修歷史建築 穗業主或被罰

廣州兩幢歷史建築的業主因違反修繕要求,拆除建築臨街牆面和改換陽台欄杆,日前被市規劃局查處,或將面臨十萬元以上廿萬元以下人民幣罰款。若兩業主被罰,將是《廣州市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實施及首批歷史建築出爐半年來,當局開出的首張罰單。

其中一幢違規修繕的歷史建築位於大新路象牙街廿四號,建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民居,業主沒按市規劃局的維修方案,將臨街牆體包括陽台拆除,原本牆上用紅磚砌出的裝飾亦全被拆。業主事後辯稱外牆因下雨倒塌,但專家認為外牆是人為拆除,已不大可能恢復。

另一幢違規修繕是啟明四馬路十一號的一幢建於民國的獨立紅磚小洋樓,業主換了陽台欄杆,並將原來紅木窗戶改成白色。業主稱,不懂得換了欄杆就是改變建築外觀,願意進行修繕。專家察看後,要求業主恢復欄杆原貌,並換用歐式格仔窗戶。

機制不善 破壞頻生

此前,恤孤院路十六號一幢民國洋樓房業主,因擅自改紅磚牆外觀被查處。專家指,業主對保護建築認知有限,加上當局技術指引滯後、修繕把關不嚴等因素,廣州不少歷史建築均遭到破壞,呼籲完善有關機制。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