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昨公布,去年共有逾百個內地藝術團和一些非專業藝術團,以自付場租、對外贈票和組織觀眾等方式,在奧地利維也納金色大廳或其他西方國家舉辦演出活動,部分藝術團甚至動用政府經費,通過不實報道或炒作達到「鍍金」目的。
文化部通知 禁擅自活動
針對有關情況,當局發出通知指,未經文化行政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赴國外開展各類演出活動,不批准未納入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演出季、以全自費和租場方式進行的演出活動。而駐外機構要發揮監督作用,反對有關「鍍金」活動,不題詞、不站台、不剪綵、不代為邀請觀眾和贈票,防止相關單位和個人藉此撈取宣傳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