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訪局要員 收賄通姦受懲

【本報綜合報道】中紀委日前對國家信訪局前黨組成員、副局長許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檢查,許杰昨被中紀委證實,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經中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許杰開除黨籍處分。

開除黨籍移送司法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昨公布,經查,許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對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司發生的系列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與他人通姦。許杰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

按有關規定,經過中央紀委審議並且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許杰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悉,許去年十一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其後證實被免職。

至於「通姦」一詞,則甚少用在處理幹部上,中紀委網站本月初刊文解釋,黨紀中有對通姦的懲戒規定,與他人通姦,造成不良影響,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給予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