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歐盟法院日前裁定民眾有「被遺忘權」,可要求搜尋巨擘Google刪除搜尋器中已過時或錯誤的個人資料連結。至今逾一萬二千名歐洲人向Google提出「被遺忘」申請,當中逾半是涉及孌童、詐騙、拘捕等刑事罪行的人士。
Google表示,五月三十日起容許用戶提出有關申請後,最高紀錄一分鐘內接獲二十宗申請,其中一成二涉及孌童,三成涉嫌詐騙,曾被拘捕或定罪人士則佔兩成。據悉,申請人中包括涉及孌童的演員、觸犯刑事罪行的名人之子,及意圖殺害親人的男子。 Google現已成立小組處理申請,並強調要從用戶私隱及公眾知情權間取得平衡。
西班牙男子科斯泰賈二○一○年於Google搜尋到一篇九八年報道,指他因欠債而要拍賣物業。他稱已經還清債務,要求Google移除連結,但遭到拒絕。歐盟法院上月裁定科斯泰賈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