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紐約一名男子以違反公民權利等理據,控告紐約市政府、紐約市客運局、Au Bon Pain快餐店、兩家醫院、Kmart零售連鎖店、一名拉丁美洲裔的女狗主,以及他想及的每一個人,索取兩個「undecillion」(十的三十六次方)美元的賠償。即使把地球上所有的金錢全部湊起來,還不夠賠。
六十二歲的普利西馬(Anton Purisima)上月被狗咬後,向曼哈頓聯邦法院提交手寫的二十二頁詳細狀紙,控告包括他想及的每一個人,罪行由違反公民權利至企圖謀殺不等。雖然狀紙中有很多令人難以明白的項目,但某些控罪卻列得清清楚楚。如普利西馬宣稱,他在公車上被染有瘋狗症的狗咬傷手指,到醫院治療時「一對華人男女」未經許可就對他拍照等。
普利西馬更隨函附上自己被狗咬後,血淋淋的手指照片作為證據。普利西馬指他所受的痛楚及傷害無法以金錢來量度,要求索償天文數字(2的後面加36個0)。代表自己提告的普利西馬,不太像律師,反而像數學家。他過往曾控告過中國及一些大型國際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