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酒泉市政協前主席楊林涉嫌受賄案,前日在蘭州中院公開審理,楊涉及卅三項控罪,其中包括於九七至一三年擔任嘉峪關市政府副市長、酒泉市委副書記、酒泉市政協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收受賄款,涉額高達逾一千三百萬元人民幣。楊林當庭認罪,但對部分指控提出抗辯,案件將擇日宣判。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