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違例吸煙 行政拘留兩天

【本報綜合報道】港人北上深圳吸煙要注意!本月起實施、號稱「史上最嚴禁煙令」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下簡稱控煙條例),在結束一周的「緩衝教育期」後,昨日正式進入處罰階段,首日就有三十七人因違令在禁煙場所吸煙而各被罰款五十元(人民幣‧下同),預料未來會有更多煙民「中招」。

緩衝期後首天 37人被罰

控煙條例昨進入處罰階段,深圳市衞計委、公安局、城管局等六個控煙執法部門共出動二千四百多人,對全市三千多個公共場所進行檢查。結果共有三十七人因違反禁煙令,在禁煙場所吸煙而各被罰款五十元,另有三十七家控煙不力單位被警告。

控煙第一和第二張罰單均是在昨日上午八點半由龍華新區衞生監督所開出。執法人員在觀瀾人民醫院住院部檢查時,發現有兩名男性病人家屬違反控煙條例,在醫院內吸煙,於是當場對二人訓斥一番,並分別罰款五十元,二人當場繳交罰款。

另據深圳市控煙辦公室統計,此前一周的「緩衝教育期」,當局出動七千二百多名執法人員,對三千八百多名違例吸煙者進行勸阻。上周四,福田區一名男子還因在華強北電子店內吸煙被行政拘留兩日。

當局指,電子店舖是具有引發火災危險的公共場所,其行為不但違反控煙條例,還違反《消防法》;該男子亦是自控煙條例實施以來,首名被拘留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