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婦明碼實價 夫行房須付錢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竹一名中年貨車司機,數年來將六萬元(新台幣‧下同,逾一萬五千港元)月薪用於吃喝玩樂,毫不上繳家用。其妻大為不滿,半年前憤而訂出價目表,列出聊天廿元、在家吃飯八十元、睡覺一千元,行房二千元等收費,以換取家用。

該男子直呼「回家感覺就像遭到精神虐待」,早前忍無可忍報警要求警察主持公道。其妻反駁稱與丈夫結婚十年,育有一子一女,近幾年家中房貸、孩子學費等開支,都靠她在餐廳打工所賺的二萬多元支撐,走投無路下只好按次收費幫補家計。

丈夫報警 終允付家用

她又指丈夫不但沒有上繳家用,且經常喝得醉醺醺回家,完全沒有盡父親、丈夫的責任。經警方協調,丈夫承諾每個月給妻子二萬元當作房貸和生活費,並取消按次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