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星削機師休膳時間 判違例

【本報綜合報道】澳洲捷星航空的一名機師,早前入稟控告捷星,指公司沒有給予足夠的休息時間,但是敗訴。該名機師昨日上訴成功,澳洲僱傭法庭裁定捷星敗訴,裁決或影響捷星旗下所有機師的休息安排。

澳洲傳媒報道,新西蘭籍機師格林斯萊德負責駕駛來往澳洲及斐濟的客機。他指客機每次降落後,他都有很多跟進工作,不久後又要駕駛返航,根本沒時間休息及吃飯。他指每更八小時的工作中,他應有三次十分鐘的小休,及一次三十分鐘的用膳時間。澳洲勞資關係局前年裁定他敗訴,新西蘭機師協會繼而上訴。

不可為慳錢違法定標準

捷星辯稱,若根據控方的標準提供休息時間,會令飛機停留機場時間加長,增加營運成本。澳洲僱傭法庭裁定,捷星錯誤理解僱傭條例,並指低成本營運不是違反法定標準的理由。法庭要求雙方在六十日內自行商討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