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新省擬新例 粗口罵警罰$3500

澳洲新南威爾士省政府日前修訂法例,民眾向警員爆粗將被處以重罰,警員可有權當場向爆粗者開出五百澳元(約三千五百港元)罰單,是原先罰款的三倍多。新法惹來激烈討論,民眾質疑新法的成效,及認為是偏袒警員。

新省日前修訂的還包括調高冒犯行為、醉酒導致行為不受控等的罰款,爆粗罰款的調升更打破全國紀錄。當局稱修訂旨在打擊吸毒和酒精暴力案件。省長奧法拉形容,新罰款金額足以震懾出言不遜者。根據新法,在火車上髒話連篇的乘客亦可能被罰四百澳元。

憂難為粗口下定義

不過,新法例卻惹來自由、執行困難、不公等爭議及疑慮。新省警務協會會長韋伯表示警方歡迎新法,但官方並無公布「粗口詞彙清單」,擔心難以定義何謂粗口。就法例層面而言,爆粗在新省法庭很難被定罪。免費法律援助組織律師桑德斯認為,新法涉嫌對土著和年輕人等弱勢社群不公平;而警方內部也廣泛使用粗言,警方只是不喜歡被挑戰權威。

針對今次修法,本報記者在悉尼街頭走訪多名路人,有未聽過此法例的一名華裔水管工聽到今次修法時,第一反應就是爆粗,他質疑當局「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中國留學生小陳亦認為新法偏袒警方:「對警員爆粗要被罰款,對其他人就不需要,實在有失公允。」受訪的女會計師錢伯斯稱:「忍不住辱罵警員的人,大多不會因罰款上漲而住嘴。」

法律手段約束道德

作為土著權益呼籲人士的安德森(Gary Anderson)向本報記者指,澳洲向來是殖民色彩濃厚之國,平民向來為弱勢。他稱此法例以前專門針對黑社會,但早已變質。他說:「如果用法律手段來約束道德,顯然限制了民眾的人權自由,且難以取得好效果。」

駐澳洲記者龍翔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