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神棍 8年性侵3女967次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一名經營香燭店的男子,以清除體內毒瘤、防治癌等為由,強迫三名女信徒與他「雙修(性交)體療」消災解厄,八年來共性侵、猥褻九百六十七次,以一罪一罰計算可判監逾三千五百年。台南地方法院昨判處他監禁二十年。

現年五十七歲、家住台南市的陳姓男子,在頂樓開設神壇以「宮主」自居。陳○四年四月在神壇房間內,以神佛附身謊稱一名已婚的女信徒遭冤親債主纏身,體內有毒瘤,須與他雙修化凶,否則婚姻失和、活不過四十歲等,女信徒驚恐被迫就範。

陳其後又對一名廿七歲的未婚女子下手,稱對方子宮內有腫瘤會患癌,惟與他雙修才能排除濁氣,終性侵得逞。該女子三年來被陳性侵數百次。另曾有一對夫妻上門求助,陳蒙騙丈夫在外守候,然後騙其妻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