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蘭糾紛港婦索退款66萬

【本報綜合報道】長居北京的香港婦人劉女士,二○○六年以六十六萬元(人民幣‧下同)從雲南鶴慶購入兩株「玉兔」蘭花。劉女士稱賣家阮采蘭沒有履行花開時送花到北京的承諾,入稟法院要求退錢。對方則指劉女士是因為蘭花價錢暴跌而不願到取蘭花,目前僅值三千元。雲南昆明中級法院昨開庭審理,雙方不願調解,法院擇日宣判。

內地官方媒體報道,劉女士稱,她於○六年到雲南麗江旅遊,期間經巴士司機介紹,在十月下旬高價向阮采蘭買入兩株玉兔蘭花。當時正是蘭花炒得最瘋狂的時候,對方要求劉女士先付款,年底時才把蘭花帶到北京交付。

被指同意寄養 現值三千

阮采蘭則稱,當時交易成立後,劉女士並未要求將花送到北京,因為她沒有能力及條件養殖蘭花,故要求放在鶴慶寄養。基於交易慣常做法他便同意,同時還有其他人寄養。他曾經多次通知劉女士取走蘭花,但劉沒拿走,還要求退款。目前僅值三千元。

鶴慶縣蘭花協會會長出庭作證時稱,當時鶴慶作為蘭花交易的集散中心,買家不拿走花,放在賣家處寄養再伺機高價賣出的交易習慣較為普遍。但蘭花大賣僅維持一年左右,之後價格大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