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機場詐彈案 深圳男判囚五年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近日屢生機場航班遭炸彈恐嚇事件,而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前日對備受關注的連串「航班詐彈案」一審宣判,法院以編造虛假恐怖訊息罪,判處被告人王洪亮有期徒刑五年,王當庭表示不上訴。王於今年五月先後致電六地機場虛報有航班人肉炸彈,共有五個航班受影響。

法院認為,二十七歲被告王洪亮編造爆炸威脅恐怖訊息,造成五班航班備降、返航或延誤及多地相關部門採取應急措施,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已經構成編造虛假恐怖訊息罪,判處王洪亮有期徒刑五年,王當庭表示服判不作上訴。

五月虛報五機有炸彈

今年五月十五日,王洪亮為報復警方,在深圳羅湖泥崗村附近,先後致電蘭州、西安、北京、上海、烏魯木齊及南京六地機場電話,聲稱五班航班上有人肉炸彈。當局經調查後證實為虛報事件,警方於翌日凌晨將逃往東莞的王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