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薩福克郡一名十二歲少年曾兩度強姦一名六歲女童,他早前被檢察官質問他對受害人的影響,竟稱「我不在乎她的感受」。案件周一於少年法院審理,女法官道森稱因不想他與其他年長及複雜的罪犯一起生活,因此只判他接受一年監管,並賠償約三千七百港元。少年輕易甩身,引起外界批評判決過輕。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