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東莞市第一法院日前就一宗製假案最終判決,一名彭姓香港男子因製售假月餅盒,涉金額三十多萬元(人民幣‧下同),被裁定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罪成,判囚三年兩個月,罰款十六萬元。
案情顯示,彭去年七月起,委託東莞的模具製品公司生產五萬個「香港榮華雙黃白蓮蓉」月餅盒。彭被捕及判罪成後不服上訴,近日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