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浙江麗水市青田縣仁莊鎮一名十七歲少年高龍鑫,三年前被大火燒傷,最終雖檢回性命,但全身九成半部位燒傷。他今年初中畢業後被該縣一間中學錄取,但卻因相貌難看遭校方勸退,無法繼續完成學業。校方及後辯稱是因學校安全考慮。高現已獲另一間中學錄取。
高龍鑫與伯父高伯泉租住青田縣仁莊鎮仁莊村,高伯泉表示,高龍鑫今年中考後被私立的青田縣石門中學錄取為高一新生,兩人上月三十日到該校報到後回家,途中接到校方電話要求回校,他翌日與吳姓校長會面時,對方竟說,「你們小孩這麼難看,會把學生嚇壞的,我們是私立學校,是要賺錢的,你還是把小孩轉到其他學校去吧!」
高龍鑫認為校方歧視,本月三日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