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紀委昨通報稱,張新華在任職期間,賤賣國有企業土地及物業,並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私人企業等巨額賄賂逾九千萬元及八百多萬港元;另外,張新華又聯同他人侵吞巨額國有資產,總計二億四千萬元。市紀委常委梅河清表示,案件涉額巨大、「觸目驚心」,當局將全力挽回經濟損失,並對黨員幹部違法違紀行為絕不手軟,將把案件移交至司法部門處理。
涉事企業經營農場魚塘
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位於廣州東北郊,是市屬國營農場系統最大的一個綜合性企業,擁有約二萬五千多畝土地,其中包括農田、果園、山林及水庫魚塘等,有一萬三千多名員工,張新華被揭貪腐前,是該公司的最高領導人。